老同学,能帮个忙不?
偶然间一个好久未联系的同学打来了一个电话,内容是这样的:“嘿,老同学,有个事想跟你打听下。”
我:“你先说,但不一定帮的上,我就一名普通的护士小姐姐。”
同学:“有一个患者叫陈??,我打听到住在你们科。”
我:“嗯,你怎么知道的?”
同学:“我想了解他的病到底什么情况?他在我银行贷了款。怕他有个三长两短贷款万一还不上那就糟了……”
我毫不犹豫地说:“病情是患者的隐私,你不是他家属,我们要做好保护患者隐私的工作,恕我无可奉告。”
同学:“这点小忙都不帮,一点人情味都没有,算我求错人了!”
听了同学说这么直白的话,我自然不高兴了:“这可不是小事,我如果泄露了患者的隐私那就是在犯法,老同学你可不要逼我犯法啊!这忙我真心没法帮……”
还没等我说完话,电话那头已是忙音……
好吧!原来我在同学眼里就是这点存在的价值——帮忙打探患者消息……
感慨这塑料花同学情分的同时也让我陷入了深思。
这个小忙,我还真不能帮!
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第 6 条: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,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。作为一个银行的工作人员他何尝具备知晓患者资料的权利?连患者的父母、直系亲属甚至配偶要征求患者同意后才能提供资料,否则这就是侵权行为。
前阶段看了篇文章,男朋友在护士的默许下看到了女朋友有流产史及乙肝病史,之后果断提出分手,最后患者追究了护士的责任。原本护士以为患者的男朋友天天陪在医院说明他们感情很深,加上看病历是为了了解对方更详细的病情,而她却疏忽了法律关系——男女朋友的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,而患者的病历资料确切地说是患者的隐私,我们医务人员还真不能随便泄露,随意给人看。
曾经还看到过一个护士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,直接把产妇妈妈的信息泄露给母婴店,经相关部门追查后发现是护士泄露了患者隐私,她做梦都想不到就这样云里雾里走上了犯罪道路……那个护士绝对是个法盲,她被利益驱动而蒙蔽了自己的眼睛,她错的离谱。
两年前的一次夜班,一位家属来探视患者,非得看病历,我硬是不给看,后来家属扬长而去。后来值班医生告诉我,那是我们医院的一位管后勤的副院长,你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,那患者是她姨夫,你还不给看病历,小心你吃不了兜着走。当时,我真有点小惊恐,但转念一想:这事我没做错,保护患者隐私是我力所能及的事,更是天经地义的事,我不怕领导给我穿小鞋!
就因为这事,后来护士长非但没批评我还在科室会议里表扬了我:蔡院长夸我们科患者隐私的保护工作落实地很到位,值得肯定。这样患者在我们医院看病才有安全感!听完,我心里偷着乐……
保护患者隐私,我们要坚决说NO!
No.1 不在公众场合议论患者的病情。请管住嘴,不要口无遮拦。说话时请注意场合和分寸。不要嘲笑患者的隐私,怀疑患者的人品。尤其是有梅毒或艾滋患者更要注重保护他们的隐私和自尊心,千万不能在病房大肆宣扬,引起不必要的恐慌。
No.2 不和患者配偶和或直系亲属以外的人谈病情,除非征得患者同意或授权。很多亲戚朋友总想了解患者病情,一次次来问医生护士。对于这种情况,首先让他们声明法律关系,二来获得患者同意或授权,否则我们有合法的理由拒绝他们。
No.3 不把病历交给患者及家属保管。尤其是外出检查或手术回病房的途中,总需要把病历完好无损地带回病房。这期间由谁来携带病历最合适?答案当然是在医院上班的我们!有些家属总喜欢拿着手机各种拍,万一偷拍的资料外传,这样的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。
NO4. 不让好心办坏事,坚持原则,依法办事!不要再为了朋友情,同学情,蝇头小利而违反原则,在医院上班的我们有些底线一旦触及就是法律底线,所以请在空闲之余学学相关法律,不做一个没有底线的医务人员。
最后@所有学医的亲们:在学医道路上请做合法的事,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医务人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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